释义 |
法律分析: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是按一年十二月执行。如果在监内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减刑从而缩短服刑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刑种的变更,例如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是刑期的变更,例如有期徒刑本身刑期的缩短。 除无期徒刑的限度是实际执行10年以外,其他刑罚的限度采用的是比例制,即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