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有什么好处? |
释义 | 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有下列好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免去了一审二审的程序,节约了时间;节约了维权成本;并且有效的排除了异地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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