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时,应根据事实进行说服教育,批评有过错方,疏导无过错方。若感情未破裂且无调解协议,不准离婚;若感情破裂且无和解可能,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会主持调解,如果不通过法院,基层组织可以支持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部门的职责和流程是什么? 离婚调解部门的职责是协助夫妻解决婚姻矛盾,促进离婚程序的和平、公正进行。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申请离婚调解,提交相关材料;其次,调解员会安排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议,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然后,调解员会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对话,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调解成功,双方会签署调解协议,并报请法院审批。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可以选择继续进行诉讼程序。离婚调解部门的职责和流程旨在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和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 结语 律师解析:离婚调解部门的职责是协助夫妻解决婚姻矛盾,促进离婚程序的和平、公正进行。通过法院或基层组织的支持,调解员会根据事实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过程中,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如果感情尚未破裂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应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感情确己破裂且无法和好,应判决准予离婚。离婚调解部门的流程包括申请、面对面调解会议、引导对话、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和签署调解协议等环节。旨在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和解,维护双方的权益,减少纠纷和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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