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绑架致人死亡的定绑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4、客观方面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绑架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都只认定为是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在绑架致人死亡时,只有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才对相应的行为负责任。 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 1、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死被绑架人; 2、绑架行为实施后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杀害被绑架人; 3、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杀害被绑架人。 对于行为已勒索到财物或者已满足不法要求后释放人质时,为了灭口或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绑架的,属于上述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此种情形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