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买房离婚后分房需情况讨论。如果该婚前买房,是由一方全部出资购买,而且房子登记的是该方的名字,该房子属于一方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该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该方名字,婚后还贷的,该房子一般归该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