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区别以及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和草拟的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而撤销则需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质量问题严重以及面积误差比超过3%。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吗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有: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三、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证明资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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