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投资人的家庭财产出资设立的,由投资人的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由于我国目前尚无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往往难以区分,一般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投资登记来确定投资人是以其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来对企业 债务承担 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法》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公司法》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