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
释义 | 孕妇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孕妇不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工作十年以上的有无工作辞退条件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第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另外,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 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怎么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没有赔偿金,也没有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才有补偿金。但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三、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多少钱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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