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要怎么认定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要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该赠与条款即可生效。但若当事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条款。 一、为什么离婚一方赠与子女房产但现在无法撤销 单纯的赠与行为与离婚协议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赠与合同时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而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 如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予条款的,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离婚房子不过户给孩子有效吗 离婚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孩子的,未过户也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和单纯的财产赠与不同,该财产赠与条款,并非完全独立的条款,而与协议双方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其他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诸多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约束力表现为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夫妻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协议。 如夫妻一方或双方不配合过户的,受赠子女依据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对夫妻一方或双方享有直接、独立的给付请求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 双方同意将不动产赠与子女的,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信息、子女信息及子女接受赠与等相关信息。协议约定后,应督促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协议书已被写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在登记离婚手续未完成前可以反悔。但是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不能随意反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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