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从当事人主义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进而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各个诉讼阶段都有可能涉及到公民合法的隐私权。比如:恋爱过程、收入状况、是否未婚同居、性生活情况、第三者情况等。对离婚案件公开开庭对当事人隐私权的形成了严重威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四)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五)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六)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