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如何解除要分三种情况。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三: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