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误区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误区: 1、一方出轨后过错方赔偿数额有额度限制的; 2、夫妻离婚,一方隐瞒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3、离婚后,一方制造假债务可以申请对借条做鉴定,看看是否伪造等等。 一、女生出轨离婚后还会分到财产吗 女生出轨离婚后还会分到财产。夫妻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因为出轨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但女方如果不仅有出轨行为,还与出轨对象同居的,则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情形。法院在分割财产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可以让无过错方分到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该怎样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二年还能不能起诉分财产 离婚两年可以起诉分财产。可分的情形有: 1、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有权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可以起诉; 3、离婚时,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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