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未婚生子办准生证的流程 未婚生子办准生证的流程是什么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5、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6、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未婚如何办理准生证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理 原则上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不过介于孕妇的身体状况以及办理的繁杂性,免去不必要的奔波劳累,建议早些去办。 至于办理准生证的时间,各地的要求都不一样,有的省要求怀孕前办准生证,有的省怀孕后再办准生证,且怀孕后多长时间办理也不一样,有的规定是怀孕三个月内,有的规定是在怀孕三个月以上才能办理。关键要看你在那个地方。 三、要如何办理准生证呢? 办理流程:步骤一: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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