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有什么意义 |
释义 | 我国没有关于假离婚的法律规定。但是有规定,夫妻双方基于自愿,依法定程序办理的离婚手续,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即离婚是生效与双方离婚的目的没有法律联系。 一、父母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是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定符合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待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 二、夫妻分居多久就能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都能离婚。即分居时间与离婚并没有直接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如双方起诉离婚的,经人民法院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就正式离婚了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本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有了妥善安排,查明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核发离婚证后,双方才算正式离婚。离婚协议与一般的合同不同,一般合同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的生效以离婚为条件。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不代表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如果双方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一般离婚协议中都会有条款明确约定,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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