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主体 |
释义 | 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一)单位犯罪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其社会危害性大,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利用单位的名义,打着为集体和单位谋利的幌子,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公然进行走私、贩毒、贿赂,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干扰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破坏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危害性远远超过了单纯的自然人犯罪,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单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单位虽不像自然人那样用大脑思维,但它有自己的决策机关,实质上其决策机关就是单位的大脑,它所做出的决策就形成单位意义上的意志。因此,不能说单位缺乏主观意志,不能实施犯罪。 (三)单位犯罪主体的确定与刑法规定罪刑相适应和罪责自负的刑事法律原则一致这种犯罪的非法受益人往往是单位自身,如果仅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单位的其他人员就体现不出刑事制裁,从而与罪责自负和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不符。因此,只有确定单位为犯罪主体的前提下,对这类犯罪才能真正做到罪刑相适应和罪责自负。 (四)单位犯罪主体本身具备受罚能力单位固然有着不同于自然人的特点,不能适用生命刑、自由刑等刑罚手段,但在财产刑中的罚金刑是可以适用于单位犯罪的,单位具有受罚能力。 一、单位犯罪的界定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二、单位犯罪的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