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起诉过程中,一般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是能够证明原告当事人具有探视权,主体适格等事实的证据。例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以及不让探望孩子的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 一、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二、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可以报警吗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一般不会管的。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三、怎么起诉孩子探视权被侵害小孩 起诉孩子探视权被侵害的方式:一般需先确定管辖法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具有合法探望权,对方具有非法阻碍行使探望权的行为等相关事实。并据此起草起诉状。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在执行时,不得就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