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了怎么走流程? |
释义 |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车祸处理的正确流程(有人员伤亡或双方存在争议的): 1)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马上抢救伤员; 2)迅速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等待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勘验处理; 4)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按照勘察现场工作规范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察、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将会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会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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