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改变剥夺继承权的形式 |
释义 | 剥夺继承权的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剥夺。但法定剥夺的,一般是出现如下情形后,自动剥夺: 1、故意杀害、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隐匿遗嘱; 4、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让继承人立遗嘱的。 后两种情形,经被继承人谅解的,可不丧失继承权。 一、妨害继承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法院一般会剥夺其的继承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情况决定,即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得基于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因虐待行为从客观情况来看为情节严重,而被继承人不以之为严重,自可不表示其不得继承;而如果客观上本不严重,而被继承人却以之为严重,剥夺其继承权,则特留分制度即无意义。故如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则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也非保护继承人之道。 (四)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继承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妨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行为,严重侵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 二、一方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的权利吗 一方没有赡养老人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所以有继承的权利。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后享有继承权吗 未成年人犯罪后是享有继承权的,未成年虽然犯罪,但不是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不能够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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