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文件、病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转外就医需转院证明;辅助器具需审批表;工伤死亡需提供相关证明;交通事故需提供责任认定书;伤残补助需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补助需认定文件、劳动能力鉴定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伤、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伤、患职业病、工作外出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办理工伤理赔,需提供相关材料:工伤认定通知书、病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药品清单等。转外就医需提供转院证明。辅助器具需提供审批表。工伤死亡需提供相关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供养证明等。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责任认定书、判决书。一次性补助金需提供能力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情形。如有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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