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人协议中应包含明确的决策机制和争议解决方式。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依照协议规定进行投票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策。如果协议中没有规定,可以参考《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协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对收益和负担进行分配;对于重大事项,如增加或减少合伙期限、增加或减少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协定约定了某一事项的决策程序的,应当依照协定的程序进行决策;没有协定的,按照全体合伙人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