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 |
释义 | 一般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出申请。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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