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包括:1、由于发起人的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需赔偿公司;2、若公司无法成立,发起人需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3、若公司无法成立,发起人需连带返还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1、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 发起人在各种行为中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商业合同、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发起人的行为都可能对他人产生影响,因此他们需要对其行为负责。发起人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同时,法律也为发起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例如,法律规定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义务,保护发起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确保发起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综上所述,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密切相关,既需要承担责任,又享有相应的保护。 结语 发起人在各种行为中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商业合同、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其行为都可能对他人产生影响。他们应确保行为合法,并承担后果。法律为发起人提供保护,规定了合同有效性和履行义务,保障其权益。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确保其享有公正审判权利。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与保护相辅相成,既需承担责任,亦享有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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