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做案工具什么时候可以退回来? |
释义 |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扣押后应当退还的财物只规定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但是,应当在财物被查扣后多长时间内查明与案件无关却没有规定。这样,就必然导致应当在三天内退还原主的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无期限的规定。 一、买房交过定金是否还能退 买房交过的定金是否能退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定金不能退还的:如果买受人未能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买受人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改变认购书中确认的价格、面积、房屋类型等主要条款,视为违约,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定金应退还: 1、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买受人定金; 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法证件或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正式合同无法就相关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无法签订合同,则双方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4、如果认购意向书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且双方无法就此内容达成协议,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押金。 二、公安部部门一般多久出止付结果 不超过3日。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在3日内解除措施退还当事人。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时,要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如果经查明被处置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在3日内解除措施,并退还当事人。 三、刑事扣押物品退还程序 刑事侦察扣押物品退还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公安机关查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 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 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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