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婚政审的四必查如下:1、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成分、政治观念;2、调查家庭情况,看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3、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4、女方婚检,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