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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释义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主要有如下九点:一、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三、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四、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五、己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表示愿意随己方生活的。七、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的。八、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九、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母一方有前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下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是以下九种:一、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四、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五、己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表示愿意随己方生活的。七、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的。八、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的。九、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适用下列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对抚养权问题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则会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来处理抚养权。若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在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会根据多方面的条件来分配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来说抚养权会判归给母亲,此时母亲要做的是尽快提起诉讼,以免错过孩子比较小,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时机。如果孩子在两周岁到八周岁期间,法官考虑的就是双方的一个综合条件,一定要尽量取证证明自己与孩子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自己有更好的经济条件;有独立的住房等等,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来争取抚养权。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目前北京地区是六周岁以上,要多注意与孩子的感情培养,因为这个时候,法官就可以去询问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当庭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那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就大一些。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一、夫妻双方的综合因素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生活、学习热情等特性时刻影响着自己的孩子,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当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二、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由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当事人家庭里还有其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这也需要向法院说明。三、孩子的意见。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父母一方有下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1、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3、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4、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5、己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6、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己方生活的。7、己方收入稳定、而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8、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的。9、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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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