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调查程序;第三步,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一、不动产按申请更正登记流程 办事程序:申请理核簿发证书(证明)具体流程: 第一步: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第二步: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第三步: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第四步:登记中心进行审核第五步: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第六步:核发证书。 二、户口迁移所需资料和手续 转户口具体手续为: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办理准迁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有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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