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收,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 目前工会经费这是由税务机关代收。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公司计算缴纳工会经费的40%上交上级工会单位,60%由基层工会单位使用,因此公司缴纳上级工会经费的比例是工资总额的0.8%。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