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哪些 |
释义 | 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此外还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一、涉黑是什么意思? 涉黑可能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涉黑案件共“三类”: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的,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什么是黑社会性质 黑社会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与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开展非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伤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黑社会组织应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多,组织者明确,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通过非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伤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非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纵容,主导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三、我被软暴力骚扰该怎么办? 被软暴力骚扰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软暴力”手段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以及黑恶势力“恶势力”中的“其他手段”。法律规定,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规定的“威胁”和“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8.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恶势力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但仅有前述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且不能认定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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