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工资损失是保单中涉及的险种之一,那么保险公司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未在保险合同中相应设定,保险公司则有权选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保险合同是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担特定风险、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有追索权。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四)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八)因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的。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损失险,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则保险公司有权选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等情形,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