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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获取死亡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一、如何获取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逝者在属于正常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的,死亡证明应该由殡仪馆一方出具;
    2、没有到殡仪馆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疗所在的卫生所或者是医院来开这个死亡证明;
    3、属于非正常死亡比如车祸,被杀害之类的,死亡证明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
    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的证件如下: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开。
    二、没有死亡证明该如何再婚
    夫妻一方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若没开死亡证明,可以带上死者身份证和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派出所补开,就可以再婚了。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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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