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退休新规定中是否享受一定补助 |
释义 | 因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在退休后是可以享有一定的补助金额的,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来发放。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一、办理退休的手续 1、退休的人员首先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领号),然后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需要有退休审批手续(这里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符合退休条件之后,拿着社会保障局和人力资源出具的退休审批表,个人的身份证明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并仔细核对缴费的情况。 4、退休金的发放一般会有指定的银行卡,如果没有还需要到指定的银行卡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为了增加养老金的透明化,在办理好退休手续之后的第二个月可以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需要的材料: 1、退休人员的户口; 2、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照片一张(可提前咨询需要什么尺寸的照片,然后准备好) 4、出具人事档案; 5、如果退休人员的家庭是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需要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公章需要加盖在复印件上,已证明其真实性。)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可以额外获得5%的退休金。 6、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养老保险手册。 7、需要出具退休人员的缴费凭证; 8、需要本人填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请表(注意: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如果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而导致退休的手续延误的,对于已经错过的养老经是不会给予补发的,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提前一个月就把相关的资料准备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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