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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已收到,接下来如何处理?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申诉、立案、庭审等阶段,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诉人的书面申诉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辩论、调解和裁决。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分析
    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如何应对受理通知书的收到?
    一旦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您应立即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1.仔细阅读通知书,确保了解受理的具体细节和日期。
    2.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通信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3.如果需要,寻求法律咨询或请一位律师代表您进行后续程序。
    4.准备好参加仲裁听证会,确保按时出席,并提供相关证据和陈述。
    5.在听证会上,积极参与并按照仲裁员的要求提供信息和解释。
    6.尊重仲裁结果,遵守法律程序,如有需要,可以考虑是否上诉或执行仲裁结果。
    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最佳结果。
    结语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及时准备、充分配合是关键。仔细阅读受理通知书,准备相关证据,寻求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听证会,将有助于您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仲裁结果,并根据需要考虑上诉或执行仲裁结果。针对个案,建议您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最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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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