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暂住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你在天津打工,有了具体的住处和地点电话就可以,拿着你自己的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就可以。 天津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 (一)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暂住证办理流程: 依据1995年5月19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5号《暂住证申领办法》,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应当在暂住地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一)、申请:由办理人提交资料到相关部门 (二)、审核: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情况,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负责具体受理居住登记以及居住证的申领、签注、补(换)领、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 区县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签发工作。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负责居住证制作工作。 第五条 境内来津人员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依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时,自然人申请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和近期照片人申请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申请人员名册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文化程度、户籍地址、技术职称、居住地址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居住登记凭证交由申报人保管。 第六条 已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记或暂住登记日期为准)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