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程序如下: 1.申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登记应向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2.地籍调查(外业)乡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登记申请后,组织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宗地图。 3.权属审核。 4.公告。 5.注册登记。 6.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产确权有什么程序 房产确权登记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确权申请。由宅基地所有人本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2、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登记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确认无异议的会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应当不少于七日;3、注册登记。通过审批和公告后,工作人员需要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等,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4、最后颁发证书。 三、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 1、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等; 3、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进行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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