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侵害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怎么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通常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即认为已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通常情况下是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人,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触犯这项罪名,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要有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的犯罪行为,希望犯罪结果发生,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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