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案件属于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可以全权委托。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当事人依然是需要亲自到庭参加庭审的。 2、如果经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缺席判决。 所以,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可以不去开庭,只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至于审理结果,要看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其主张。法院缺席判决,等于被告放弃了法律赋予其的答辩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