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财产税的特点 |
释义 | 财产税的特点如下: 1、财产税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稳定性,税收不易逃漏。因为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位置固定,标志明显; 2、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财产过分集中于社会少数人,调节财富的分配; 3、纳税人的财产分布地不尽一致,便于当地政府了解,也便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进行征收管理。 财产税是以法人和自然人拥有和归其支配的财产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收。一般根据课税对象,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 财产类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类别如下: 1、以课税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殊财产税。一般财产税也叫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财产综合课征;特殊财产税也叫个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某种财产单独课征; 2、以课征对象的形态为标准,可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静态财产税是对纳税人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的定期征收。动态财产税是指在财产所有额转移时对所有权取得者或转移人按财产转移额一次征收的财产税,如遗产税、资本转移税、赠予税等;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分为财产价值税和财产增值税。财产价值税是指按财产的全部价值课征;财产增值税是指按财产的增值部分课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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