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两类:一类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财产增值所得的财产;另一类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共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当进行比较公平的分割;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共有的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应当协商一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夫妻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各自独立享有其应得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