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2、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7、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