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联系不到继承人的,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单位。遗产由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担任,继承人保管遗产的,应当妥善保管。 怎么确定遗嘱效力的顺序? 遗嘱的效力顺序,具体如下: 1、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份有效的遗嘱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