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处理该房 |
释义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割,该房产属于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一、离婚房子一般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房屋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归属,协商不成的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1、如一方父母在婚前为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应当认定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一方父母在婚后为双方购买的房屋,除明确约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外,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可根据双方是否主张房屋所有权而分别采取竞价取得,有一方确定对另一方支付补偿和作价分割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 3、如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也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将房屋判归进行房屋登记的一方,并由该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向对方支付补偿。 二、婚后买房离婚归谁 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但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该房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并且只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一方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款该怎么分 一方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款,在离婚时,可以这样处理:1、房屋是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房产归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房屋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由双方确定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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