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报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新婚报告制度。每月3日前,单位将上月登记新婚状况如实填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报城区计 2、在月初,进一步了解其婚姻状况,如实、及时填写到单位台帐,并上报城区计生办,建立已婚育龄当案,纳入计划生育的正常管理与服务范围,确保新婚无漏报。 3.育龄妇女至少在怀孕后60天内,填写育龄妇女信息变更单,并上报城区计生办。3、各种数据、姓名要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不漏项,帐、卡、册内容和数字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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