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需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求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共同贷款、信用卡债务、房屋贷款等。然后,需要查看财产状况、收入情况以及债务责任的分配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分割,如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按比例分担债务、出售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等。最终,分割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或协商解决,以实现公平和合理的结果。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的范围、财产状况和收入情况等因素需要考虑在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分割,以实现公平和合理的结果。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或协商解决,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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