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保险非法集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坚持“五不”与“三查、两配合”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消费者应该怎么做?我市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应该坚持“五不”以及“三查、两配合”,具体而言即为不相信高息“保险”; 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 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 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消费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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