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7、在贷款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9、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