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分摊设置步骤,具体如下: 1、财会部门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将工资费用根据用途进行分配,并编制转账会计凭证,供总账系统记账处理之用。 操作步骤 选择业务处理菜单下的工资分摊,进入工资分摊窗口。 若现有计提费用类型不能满足需求,可点击工资分摊设置进行工资类型、分摊计提比例和分类构成的设置。 选择参与本次费用分摊的计提费用类型、参与核算的部门以及计提月份、计提分配方式。 确定是否明细到工资项目。若选中此项,则按工资项目明细列示分摊表格。 点击确定显示工资分摊一览表; 2、 工资分摊是将实际发生的即将需支付的工资总额,分配计算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甚至应付福利费中去,就是工资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