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斑马线撞电动车全责么? |
释义 | 电动车过斑马线被车撞后,交警一般会根据事实过错方及严重程度来判定主次责任,只是正常骑行过红绿灯斑马线的话,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责,非机动车负次责。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法规规定电动车行驶人在横穿马路时应该要下车推行,不能骑车过马路,骑车横过斑马线是违法的。也就是说,电动车在横过斑马线时,只有下车推行才有能拥有与行人过马路的同等权利,比如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首要避让行人,出现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骑车通过人行横道是借道通行,没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交通规则还指出,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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