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爱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且是自由恋爱的,其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分手本身同样是“婚姻自由”的体现。分手后要求对方给付“青春补偿费”、“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