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前,虚构债务转移财有什么后果吗 |
释义 | 企业破产前,虚构债务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风险提示:由于债务人对自身财务状况比较了解,因此在破产前后的特定时期,存在恶意处理公司财产的行为。例如,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高买低卖、提前清偿、放弃到期债权、积极设定担保等等;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等,债务人财产的这些行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并追回财产,以公平的向债权人清偿。 企业破产前,虚构债务转移财有什么后果 企业破产前,虚构债务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风险提示:由于债务人对自身财务状况比较了解,因此在破产前后的特定时期,存在恶意处理公司财产的行为。例如,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高买低卖、提前清偿、放弃到期债权、积极设定担保等等;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等,债务人财产的这些行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并追回财产,以公平的向债权人清偿。 破产人虚构债务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如果有虚构债务情形的,虚构的债务是无效的,企业如果因虚构债务处理财产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破产程序是否终结?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风险提示: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进行追加分配。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有。从法理角度看,此规定有失妥当,该部分财产再少,也应按照清算程序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国家无权将债权人的财产收归己有。 破产清算前能否进行股东变更 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没有限制,但事实上是没有买受人愿意接手的。 破产清算前股东能不能变更 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没有限制,但事实上是没有买受人愿意接手的。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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