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人所持有的驾驶证若被交警部门减分,则最多可以扣减去十二分,十二分被扣减完毕的,则应当收回驾驶证。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